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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24 浏览次数:0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一、复试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专业课科目低于60分者原则上不参加复试;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合格考生复试工作。

1. 复试方式

考生入校现场复试。

2. 复试时间

5月15日前(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将于考试前在体育学院主页公布)。

3. 考试证件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复试形式

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口试

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口试+技术测试

5.复试内容

(1)口试内容: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考查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与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测评。考生首先进行2-3分钟的自我介绍,复试专家通过提问的方式从专业理解与科研素养(50分)、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45分)及体态及修养(5分)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100分)。

(2)技术考核内容:技术测试重点考查考生体育运动技能水平(100分)。

技术测试项目在以下项目中选择:

体育教育训练学: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体育舞蹈、艺术体操

民族传统体育学: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健身气功

6. 复试成绩

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

复试成绩=口试成绩

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复试成绩=口试成绩×90%+技术测试成绩×10%

二、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

1.成绩复查

若考生对自己的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成绩复查。

2.录取规则

(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

(2)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当年度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合格(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4)各专业在报考同一导师同一计划类型的考生内按总成绩排名,按照体育学院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5)当出现所报考同一名导师的考生均不符合录取要求时,其招生名额可调剂到当年招生的其他导师名下。

调剂规则:分别取各导师名下其余未被录取且符合录取要求考生总成绩最高者各1名,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外语科目存在不同或成绩相同,则按初试运动生理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运动生理学成绩相同,则按照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遇总成绩相同,录取结果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果第一轮调剂未完成,则按上述办法依此类推进行下一轮次调剂。

(6)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一般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

(7)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成绩复查工作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综合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三、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050024

联系电话:0311-80787711 赵老师

邮箱:ytyxy@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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